一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是我国针对危险废物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,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分类、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置等活动。**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析这份名录,帮助您了解其背后的意义和具体操作。
1.危险废物定义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将危险废物定义为:在生产、生活、科研、医疗、工业等过程中产生的,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等特性,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物。
2.危险废物分类
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,名录将其分为以下类别:
(1)有毒废物
(2)腐蚀性废物
(3)易燃废物
(4)反应性废物
(5)**性废物
3.危险废物收集
危险废物收集时,应遵循以下原则:
(1)分类收集:按照危险废物类别进行收集,不得混合收集。
(2)密封存放: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,确保容器密封,防止泄漏。
(3)标识清晰:在容器上清晰标注废物类别、产生单位、日期等信息。
4.危险废物运输
危险废物运输时应遵守以下规定:
(1)选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。
(2)运输途中,防止泄漏、撒落等事故发生。
(3)运输过程中,加强监管,确保安全。
5.危险废物贮存
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以下要求:
(1)专用场地:建设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,符合国家标准。
(2)防泄漏措施: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危险废物泄漏。
(3)标识明显:在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识,明确危险废物类别。
6.危险废物处置
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:
(1)合法合规:按照国家规定,选择合法的处置单位。
(2)减量化、资源化: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,尽可能实现减量化、资源化。
(3)全程监管:对危险废物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,确保处置效果。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的实施,有助于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障环境安全。企业在生产、生活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,切实履行环保责任。通过**的介绍,相信大家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。